【资料图】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2、(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一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一元以上但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一人的事故;

4、(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一元以上但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一人的事故;

5、(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下列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以下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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