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3.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职教师

1.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含培训学校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的名校长、省级功勋教师或省级特级教师;

(2)纳入杭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7月1日后出生)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7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教师;

(4)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省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二)2023届应届毕业生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师范专业或与岗位相关专业毕业生

3.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1987年6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