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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开展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工作,具体事项按《关于温州市实施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补助资金采取“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申请人请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6楼601-3室大气土壤科)递交相应资料,咨询电话:0577-6257232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6年10月9日

附件:温环发〔2026〕29号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关于温州市实施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doc

关键词: 重型柴油货车 柴油货车 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