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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陈倩
极目新闻记者4月26日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开展首届“湖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首届“湖北慈善奖”评选表彰共设置四类奖项:荆楚慈善楷模10个、优秀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30个、爱心捐赠企业(个人)50个、优秀慈善组织10个。评选对象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有意参评“湖北慈善奖”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经推荐单位审查通过后,书面向省民政厅进行推荐。接受推荐的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通知明确,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积极参与。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最终评选出的表彰对象,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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