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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是PM10和PM2.5污染因子的重要来源,主要涉及工地、运输、堆场等污染源。日前,在夜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中,湘潭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45万元。

日前,市领导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夜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在对湘潭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砂石生产线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砂石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的扬尘防治设施较为完善,但因疏于管理,其砂石原料堆场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堆高高过厂区围墙,且绿网覆盖不完全,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于3月31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45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砂石物料堆放高度不高于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湘潭市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在全市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通过交警、交通、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商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查处各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违法行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等人居环境,降低污染物浓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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