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蔓发,春山可望,新疆跨境电商发展迎来新机遇。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前新疆累计已有3家跨境电商综试区。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向西开放高地的重要平台,是推动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的重要载体。新疆全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将其纳入商务“十四五”规划,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并深入推进落地实施。

大力发展口岸跨境电商。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乌鲁木齐综试区为引领,各口岸跨境电商错位发展的雁阵模式。喀什货运包机、阿拉山口公铁联运、霍尔果斯集装箱吊运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助力口岸经济带建设。

加快监管模式全落地。目前,新疆已实现保税电商(1210)、保税电商A(1239)、电子商务(9610)、企业对企业(B2B)一般模式(9710)、海外仓模式(9810)五种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全落地。据统计,2021年新疆跨境电商进出口20.7亿元,增长152.4%,其中B2B约占六成,全区已全面进入B2B时代。

开行“数字班列”。推进乌鲁木齐综试区与匈牙利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合作,去年10月31日开行首列“乌鲁木齐-布达佩斯跨境电商数字班列”。乌鲁木齐、喀什等地已开行5列跨境电商“数字班列”,目的地包括莫斯科、布达佩斯、阿拉木图、塔什干等沿线国家城市。

培育海外仓、口岸仓。引导企业以周边国家为重点共建共享海外仓、口岸仓,扩大在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外仓布局。支持企业在喀什、阿拉山口等地建设口岸仓。目前已在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建设10家海外仓。

吸引龙头企业落地。依托口岸区位优势,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落地建仓。目前,已吸引20余家知名企业落地。

复制推广经验做法。通过线上培训、线下调研,指导喀什、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地复制学习前几批综试区经验做法,加快建设“六体系”“两平台”。

今年1月,新疆跨境电商进出口3.7亿元,实现“开门红”。下一步,新疆将用足用好国家赋能政策,加快发展口岸跨境电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品牌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商 犇)

关键词: 新疆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综试区 贸易新业态 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