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举行科技创新及金融服务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沈阳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沈小舒就两项政策的升级版进行发布,沈阳自贸片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局长霍光、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霍尚峰现场回答提问。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口径税收9.97亿元,同比增长20.1%;进出口贸易额115.7亿元,同比增长180.3%;实际利用外资2290万美元,同比增长180%。洽谈储备项目125个,总投资额635亿元,签约项目63个。在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5个,计划总投资627.2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是成立当年的5倍和6.4倍。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成立之初,围绕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和对外开放两项特色试验任务,聚焦培育新经济、增强新动能,先后制定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一系列产业政策,有力促进了新兴产业聚集。

在金融产业方面,金融类企业超过500家,税收同比增长46.7%,东北首个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落地实施。在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方面,科技型企业3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314家,是成立初期24倍。在跨境电商方面,今年跨境电商交易量达1544万单,是去年全年单量的8.9倍。为了进一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今年启动了产业政策修订工作,陆续推出产业政策升级版。为了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今年下半年率先推出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政策的升级版。

据了解,升级版金融政策涵盖了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要素交易市场、金融创新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一是更加突出自贸区制度创新核心任务,大力鼓励金融企业推行创新服务,对获得国家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二是更加突出自贸区金融政策引领效应,专门设立对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企业的奖励,增加金融总部等落户支持,通过总部龙头引领,带动各类金融业态加速集聚。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区域金融总部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全国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区域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是更加突出金融政策普惠性。升级版金融政策主要围绕企业关注的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和金融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新注册金融类企业给予5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对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给予连续60个月奖励,每人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对金融企业办公用房连续3年给予年房租最高70%的补贴,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据介绍,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共十四条,分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七条,新增政策七条。

一是对科技创新支持更全面,更加强调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三链融合发展。在产业链方面,新注册、迁入的拥有或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给予3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在创新链方面,针对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给予受让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在服务链方面,对双创载体按设备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二是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更大,通过认定的制造业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备案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获批的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企业新增研发投入、新设研发中心,最高给予1200万元支持。

三是对科技创新支持方式更科学。对研发活动、服务运行采用奖励、后补助的模式,比如在首台(套)、重大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企业智能化建设等方面,采取1:0.5配套补贴的方式,既避免政策申报过程中重复评审,减轻企业负担,又实现对重大项目的精准支持。

关键词: 115 7亿元 同比 增长 进出口贸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