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走了“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来了“早安,打工人”。

不久前,“打工人”梗接替“秋天第一杯奶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各大社交平台,代替了此前网友们常用的“社畜”自嘲称呼,成为各行各业网友们最爱用的自嘲体之一。

很多时候我们在凑热闹,别人却从热闹中看到了商机,同“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一样,“打工人”也被注册商标的人盯上。

10月21日,广州2家公司分别提交了3枚、1枚“早安打工人”商标注册申请!

10月23日、24日、26日、27日、28日分别有个人、公司提交了共15枚“打工人”商标注册申请!

除商标以外,还有一批以“打工人”为商号的企业:

“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打工人”及“早安打工人”商标系列,想要注册成功似乎有点难。

根据《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从上面几个因素看,与“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相比“打工人”及“早安打工人”商标系列,显著性更薄弱,注册成功的概率就更难说了。

商标则是企业的形象标志,是企业长期发展的一种无形资产,要经得起时间的沉淀跟考验。网络流行用语是快餐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而可能等商标注册下来后,“秋天第一杯奶茶”“早安,打工人”已经不流行了,到那时申请人很可能要承担一些损失。

当然,从经济角度看,网络流行用语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商业价值,企业可以把这类词语当做营销手段来给企业增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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