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不同于以往形象的吒儿凭借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火遍全网,正当大家忙着讨论剧情时,其出品方光线传媒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了近2000个商标注册,商标内容基本都与《哪吒》相关,诸如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MOTONEZHA……

一时间业内担忧四起:

传统神话人物名字能用来注册商标?

这难道不是违反《商标法》,涉嫌大量囤积商标吗?

虽然至今光线仍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但有专业律师猜测光线大量注册“哪吒”商标行为很有可能是“保护性注册”,也就是防止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以此可以看出,其行为虽然令人诟病,似乎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但却并未触及相关法律,甚至从商标本身来说,是一个明智之举。所以如果说申请哪吒商标侵不侵权,合不合法?可以看到,中国美术电影早在2012年也申请了“哪吒”相关品类商标,其他公司对“哪吒”这个商标有合理商用的,也是能成功申请到的。

除此之外,哪吒电影的一炮而红,随之而来也会有哪吒IP带来的产业链,从线上到线下,授权商生产周边衍生产品,大品牌联名发售,也都为这些IP创造出可观的商业价值,这样的商机预见性你还要说光线疯了吗?

关键词: 光线抢注哪吒商标